小学四年级,班里转来个短头发的小女孩,有双酒窝,健康漂亮,热情大方。
是班级里唯一一个,在课间操结束之后归队期间“走直角弯,等外侧同学”的姑娘。
凭借这项技能,老师格外喜欢她,因为我们都是连直角弯都不会走的蠢货。我是班长,但我一点也没嫉妒。当时想法,我深深的觉得,一个会走直角弯的姑娘简直前途无量,
变故突如其来。
小学五年级的时候这个姑娘转学去了外地。我失落之情难以言表,每天以写日记为生。
她临走之前我送给她一个苹果形状的音乐盒,拧上发条会唱半段的致爱丽丝。那是我童年时期最露骨的一次表白。
多少年了再也没有联系。但大概知道这个姑娘后来不念书了,不到二十岁的时候跟她男朋友走南闯北,没下文,但我到现在都坚信,会走直角弯并且会笑的短发姑娘应该前途无量。
小时候,
我妈教我常识说,耳朵是拿来听声音的。
我问她,“只有耳朵么?你们只有耳朵能听声音可我不一定啊,我不信只有耳朵能听见声音。”
我妈没搭理我。
那天下午我找来我哥的耳机,插在我家的半导体上。
像听诊器那样从天灵盖试到脚后跟。我一直觉得肚脐眼也应该能听见声音的吧。最后的结果当然很让我失望,我发现我与我妈与所有的人一样,都只有耳朵能听见声音,肚脐眼不能,脚后跟也不能。
因为这件事我失落了很久,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粗浅的意识到原来我跟大家一样。
小时候在兴趣班学画画,我趁间休趴在画版上画了一副“可爱鸟儿惨死其伴侣长久相守不肯离去”的感人漫画。里面有一句旁白,我写:他的爱人久久不肯离去。我把这幅漫画拿给伙伴显摆,伙伴说,欸?爱人?真噁心。把画一甩,出去跳皮筋了。
我怔在原地,扪心问着九岁的自己。
是我太早熟吗?
我这么恶心我自己居然都没察觉?
我是变态吗?
我什么时候开始变态的?
大概到十岁的时候我才忘记自己是变态这么一回事。
这么多年过去了,这位伙伴打来电话。跟我讲了好多近况,讲到她这几天终于跟男神滚了床单多开心,讲到在朋友家玩衣柜七分钟被脱的胸衣都不剩。我强调说在欧美,那应该叫天堂七分钟。还说到在男神家被某某霸王硬上弓结果一屋子人在卧室装睡没人出面帮她。
我觉得这是被强奸了啊。
她轻松应我,就那么回事呗。
也是,成年了,终于能说爱人说喜欢不用脸红的那种成年。
小时候家里买了VCD ,万利达牌 ,那个时侯镇里有几家租光盘的店,以租黄盘为生,带剧情的贵五毛,奇怪的逻辑。
我爸从店里淘了几本正经电影,有一本叫《乌龙博士》,国语,中英双字,制作精良的盗版光盘。
我一向对外国名字愚钝,看舶来小说也从来都是把名字换成老罗老威再翻书,所以当新闻铺天盖地的罗宾·威廉姆斯去世也同样无感,百度一下,老罗拍过我最喜欢的《死亡诗社》,老罗拍过我最喜欢的《心灵捕手》老罗拍过我最喜欢的《乌龙博士》。死的是我最喜欢的老罗。
昨晚翻柜子的时候发现那本盗版《乌龙博士》光盘还在,B片划伤了,电脑读不出来。
感慨良多却也不知道说点啥,像小时候喝红豆汤红豆卡在气管口的情景,巴望着求助不敢喘气。但是总得做点什么才能抵消掉心头的昭昭雾气。去豆瓣给1997年上映的《乌龙博士》评个四星,一星差在RW死的太早。
小学二年级。
妈妈给买了一个星空蓝的便携保温壶,因为这个能挎在肩上的壶,我开始灌自己喝水,也是因为喜欢这个壶,喝水变成了有形式感的事情。接下来的事就很突然,我首先把壶摔碎在了放学的路上,内胆碎了一地,晶光闪闪,裤子也溅湿了,然后被身后骑自行车下班的班主任发现,老师很及时的安慰了我。我把晶莹剔透的水银内胆一块一块捡起来放进壶里,一块一块,一块一块,边捡边哭,年轻女老师在旁边都看傻了。后来的事就记不得了。
每个人都有一些尴尬往事不能戳,一戳就死循环,必须大吼一声才能继续思考。
写这段的时候我吼了好几遍,所谓三岁看老,到现在为止,即使我把断舍离写在人生的信条里,也依旧逃不脱在匆匆而过的路上,偶尔低头捡碎片。
日期是14年,但前半段日记的实际日子可能要更早,大概是13年左右。
全文表达了,少年向成年过渡的那个阶段,对与自己不同路数的人的“阴阳怪气”和“莫名的优越感”。
是一种稚嫩的春秋笔法,目的是抬高自己。
其实那时候应该是自信的,现在再看,只能说,人生道路漫长。
当目标由人格张力导向变为经济能力导向的时候,锚点会变化。谁说跟男朋友走南闯北就不是人生,谁说跟喜欢的人初试云雨就不是人生,谁说在家自缢就不是人生,谁又说无端恋旧就是美好的品德。
少年,对人和人的行为的判断,不要太狭隘哦。
另外,因为喜欢的主演死了就给电影故意评低一分,也说明评分这帮子人是多不讲道理。
再另外,当年确实有几家租碟的店,但现在完全没印象什么带剧情贵五毛这种事,估计是瞎说。
2023年1月 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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